复旦大学举行法科教育设立百年纪念会

2014-10-28|院系校友组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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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际,我校举行复旦法科教育设立百年纪念会,回顾百年法科教育历程,展望依法治国大格局下法学教育的转型发展。会上,我校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校党委书记朱之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法学院校友、中国人民大学原党委书记程天权等出席活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与我校副校长林尚立代表双方签署了协议。会上,法学院校友会和法学院教育发展基金宣布成立。来自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校和法律实务机构的校长、院长和法学教育家、法律实务专家还就相关议题作了深入研讨。我校与市高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将着力从五个方面落实院校共建机制:一是与市高院合作共建“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以学生实习、观摩庭审、指导模拟法庭、提供案例和教学等形式,加强实践教学;二是以落实“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重点,邀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专家到我校兼职或挂职任教,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形成精品司法实务课程,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工作;三是选派学校骨干教师到市司法系统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四是运用学校办学资源,发展高层次继续教育,为上海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供优质教育培训支持;五是鼓励学校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司法改革理论研究以及重大司法调研课题。复旦法科教育历史悠久,底蕴深厚。1914年春,复旦公学增设法律专科班,首批招生60名,是为上海法科首次大规模单独招生,这也奠定了复旦大学上海近现代法科教育发源地的历史地位,揭开了复旦法学百年发展的序幕。80年代恢复法学院教育以来,创造并坚持了人才培养“精法律、通外语、懂经济”的复旦独有模式,也形成了复旦法学特有的精神特征。传承和创新,成为新时期复旦法学院的使命。多年来,复旦法学不断为我国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法律界人才,为国家法治建设作了贡献,为学校赢得了良好声誉。近年来,我校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用中国的治理论研究解读中国法治实践、中国法治道路,立足中国的法治实践,主动研究和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努力打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话语体系。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不断创新研究方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为百年法科教育注入新的活力,为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新闻来源:复旦大学新闻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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