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曦、张飞:境外上市VIE结构相关问题

2021-04-30|地方校友组织新闻

4月14日下午,复旦PE/VC同学会“境外上市VIE结构相关问题”月度分享会在复旦科技园举办。嘉宾:陈曦律师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包括境内外上市、私募投资、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收购与重组等;张飞律师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拥有丰富的大型国企、金融集团、保险机构、公司、诉讼、仲裁等相关法律事务处理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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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境内外上市中的重组工作、流动性、后续融资、政策法规导向、上市周期、创始人控制权等不同方面进行对比,帮助企业在面临上市选择时区分A股上市与境外上市的不同需求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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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为什么境外上市要搭建VIE结构,可从中概股境外上市的直接股权和VIE结构进行对比得知,提到在搭建红筹结构所涉及的法律规定中需要注意到在境外持股的中国自然人股东应当办理返程投资外汇登记(“37号文登记”)等重要事项,陈律师简要说明VIE结构的搭建流程,进一步阐述VIE基本结构搭建流程及搭建过程中的控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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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从投资VIE结构公司需要注意的“37号文登记、投资人出境、引入境外投资者、控制协议”等问题与涉及的相关文件展开讨论介绍VIE结构涉及的法律问题;最后叙述SPAC上市模式、适合SPAC上市的公司条件、结构搭建和成功案例等方面。分享后与校友提问交流,活动圆满结束!


来源:“上海复旦大学校友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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