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分会第三届理监事名单
会长:钱海章
副会长(4人):谢爱龙、王健、王燕华、丁跟良
理事(4人):余玮、孙勇、赵鸿燕、马晏
监事长:范朝斌(校友会副会长兼)
监事:薛少杰、李高生
秘书长:高杨(兼)
副秘书长(5人):何超、魏芸、袁婷、窦晨阳、何臻
秘书处(5人):柳妍滔、杨金哲、王菁楠、张秦盟、刘郝
金融分会任职要求
1.自愿原则,建议多参与多贡献,全年各类活动参与率60%以上;
2.副会长:每人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大活动(40人以上);
3.监事/理事:每人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小活动(20人以上);
4.副秘书长/秘书处:每人每年负责牵头执行一次以上活动;
5.动态调整,根据组织/执行活动、个人时间等情况动态调整;
6.原则上累计两年未完成任务,视同放弃相关岗位,经理事会通过后免去职务;
7.发现优秀人选,经会长提名并经理事会通过后,可担任相应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