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长利:行至水穷,坐看云起

2022-05-29|复旦人物


2003年,裴长利在研究生报考志愿表上赫然填下复旦大学时,他只以为这是一所分数线并不太高的、听上去不错的学校。直到志愿填完了、考试也结束了,他才发现,在那个网络还未普及的年代,准确地了解各个学校的招生分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他显然被错误的信息诓骗了,复旦的分数线其实挺高的。他很快地放弃了后悔的情绪,就和他之后做出许多决定时的情绪一样。“没关系,复旦本来就那么遥远,考不上复旦也不丢人。”他忐忑不安着,安抚自己,同时隐隐期待。最终,靠着实力和一些巧运,他拖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站在了复旦的校门前。像这样,在悠长生活的许多不确定里,他漂流着,却总是以肯定的、踏实的姿态,行至水穷,坐看云起。


、对法学:朴素纯粹的选择,温和坚定的实践


自学考试修读完四年本科,裴长利试图重新描画自己之后的生活。年轻的他对于知识的想象是简单的——文学似乎太虚,哲学似乎太远,法学吧,实用、纯粹,能帮到一些人。许多年后,当律师裴长利面对诸多纠结难解的法律案件、案件中诸多的暧昧与空白、法规法条内在逻辑的复杂隐晦,他才想起当时自己对于法律理解的单纯,也想起自己做出单纯的轻巧的决定后,如何坚定地一步步走来,如何遇到挫折又克服挫折,如何被颠覆,如何被更新。


裴长利看来,自己在复旦的法学学习是“充满火花”的——课堂上,老师与同学们的小范围的、精准的交流总是非常融洽。在这些交流中,老师总是会点燃一些火花,从小问题入手,启发同学们的事件判断能力与实务处理能力。给裴长利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法制史课程上的一次对于认识框架的重构。和大部分年轻人一样,他总是以为中国古代的法律是随统治者心意而动的、散漫混乱的,直到经历法制史课程上科学严谨的学习,他才发现原来中国古代的法律早已生产出一套严格整齐的程序,和从刻板印象或影视剧作品中获得的一般观念有着非常明显的断裂。在之后的复旦生活中,诸如此类对于法学认识的更新,裴长利反复体验,每每欢欣。


然而,并非法学本科出身,加上由内地新进上海,在同学间的交流与老师们的反馈中,裴长利在法学基本功上明显感到一些局促与落后,法学的实用性也使得这些基本功上的欠缺很难被忽略。经历了起初短暂的焦躁,他并没有停留在这种不安里,而是用自己的学习偏好与法学的知识框架做摩擦,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填补不足的方法。裴长利感受到一些法学的基本知识其实是有规律的,他有意识地去揣摩这种规律,感受它的变化,记录它的差别,更快、更精准地完成了知识的记忆与消化。


这种认知和记忆的方式,其实是裴长利脚踏实地、温和坚定的生活理念,在学习方面的一种涂抹与展现。去理解,而非死记;边听边记,而非依赖电脑、成了打字员——他始终看重学习的主体性与创造性:要有人的积极思考的参与,要有人的创造运用的空间。这样的学习习惯陪伴着裴长利进入工作中,进入法律应用的实践中。法庭上,面对提问,他从不狼狈仓促地翻找半天,一切都在脑海里;会议中,交流思想,他从不像念主持稿一样死读文本,总是能与现场环境的变化相适应,使每一个细节都能彼此契合。裴长利看来,尽管我们总是强调人的智商,但在现实的工作学习当中,拼的其实不是智商,而是智慧。智商和智慧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区别恰在于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我们必须把知识、经验和智商融合在一起。如果知识和经验都放在电脑里,不能和我们的智商进行融合和摩擦,那我们看到的只会是创造力的死亡。


二、对机会:更少目的,更高要求

和毕业后与复旦渐行渐远的大多数人不同,裴长利与母校的羁绊似乎并不能被毕业二字飒然中断。他以复旦法学院校友会副会长的身份,和学校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但当被追问起原因时,裴长利依旧是一句“一路上都是很自然的,就这样过来了”——博士辅导员太忙,自己又是博士里年纪最大的一个、家离学校最近的一个,自然而然做了助理辅导员;所带班级很活跃,活动多,交流多,自然而然熟悉了许多校园的工作;赶上法学院校友会换届,自己工作经验相对丰富,自然而然地接触了校友会的事务。


他知道自己从来不曾抱持什么特殊目的,不曾做理性的利弊比较或分析决策。回头梳理走过的路时,裴长利坚定地将“追求更少的目的、制定更高的要求”视作一条重要的自我训诫。他始终要求自己、也期待如今的年轻人,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多做一些,多尝试一些。许多事情被局限在此刻此地的视野中时,我们看不清它们的意义;但一切努力都会悄无声息地埋下种子,直到或近或远地某个将来,我们迎来惊喜的绽放。裴长利收获过许多次惊喜的绽放,这种绽放有许多名字,名叫复旦法学院校友会,名叫民主党派民盟工作,名叫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


头衔纷纷,奖项累累,裴长利却从来没有将自己视作一个所谓的成功人士。他强调的是“十几年如一日地尽全力做好你手上的每一件事”,不管是本职任务还是份外工作,但凡经手了就要尽全力做好,展现出自己的水平;反之,“这件事不重要,随便做一下”的态度或许就造成机会的丧失。普世价值中的成就、成功,或许很难在每个人身上被轻松复刻;但每个人都可以比昨天的自己更好一些,比过去的自己更成功一些,而这种珍贵的点滴进步,恰来自于“少算计目的、多要求自己、做好手上的每一件事”的态度。在裴长利眼中,这样的态度其实可以成为当下“内卷”困境的脱离之道——现在我们很时兴讲内卷,它要求人们追求做得比过去的任何一天都要更好、比身边任何一个人都要更好,它无法让人感到平衡与宁静。只有在不断地超越自己的过程中,才可以收获真正的进步的确证感,以对抗内卷的虚无;也只有在和自己比赛、感受自己、和自己相处的过程中,才可以理解自己,获得真正的自信。



三、对法律:大道上的律师,缝隙里的学者


裴长利作为汉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关注领域主要是经济纠纷解决、新型犯罪辩护和公司合规治理。前述三大领域,实际上都与刑法相交织,而刑法本身也总是与其他部门法相交缠,就像家庭中可以有财产转移问题,追诉时限可能会和罪行的判定间相纠结。因此在他看来,如是业务领域与其他分支领域差别的最大表征,不在于性质的命名和划分,而在于处理的具体事务方面。从内容而言,裴长利的工作主要是和企业打交道,聚焦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从形式而言,他要求自己解决疑难复杂的空白问题、暧昧空间,而不是躲在重复性工作的舒适圈里,乐于主动进行新的研究与讨论。



因此,在律师之外,裴长利同时是一名法学研究者。如果说律师的任务是执行法律、维护法律,那么作为学者的裴长利,他的要务则是捕捉法律进入到现实生活中的诸多问题,在缝隙中反思法律、精进法律。他看到,修改后的民法典对婚姻法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稳定家庭关系的初衷投入现实生活时,却使得冷静期叠加诉讼离婚与之后的反复纠缠,使得一个离婚案件可能将耗费两到三年,理性价值上是不合理的。他看到,只有在反思法条之后,才能避免简单的重复和执行,以期可能在下一次的立法或修改中提出建议。


“让每个老百姓都能够从法律中获得他们的公平和正义”,这是裴长利作为当代司法工作者对自己工作方向的指导,也是他对于这个社会、这个世界的期待。


对于普通人而言,我们要避免自己的一些不当的想法,拒绝任由超出自己能力的想法蔓延、最终损害他人的利益。同时,对于别人损害自己利益的行为,也应该坚定地、立场鲜明地予以回击。更重要地,对司法工作者而言,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法律最大的意义是保证法律自己以及法律背后的社会的稳定性和可期待性。换言之,老百姓在这个社会环境中,根据法律,能够预判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由此获得一种安全感。而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可靠性与可期待,将法律的确定性坚定地贯彻下去,即为司法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裴长利看来,公平正义本身是微妙而复杂的概念,每个人处在自己的视点,往往只能从自己的角度来观察社会,来考察公平和正义的概念,而我们掌握的信息毕竟只是个体的信息。从治理者的角度来说,其实很多问题非常复杂,需要兼顾和平衡的维度很多。每个人眼中的公平正义,以及在个案当中的公平正义,它的实现需要一个过程。而真与善与美,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对社会和个人提出的十六字要求,是我们每个人确定能够真正自我把握和自我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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